中国几个大部委?
1982年宪法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职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当时的部委一般叫做“xx部”、“xx委员会”或“xx总局”。
1983年设立财政部,取代原财经部,同时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局。
1984年成立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同年,为适应改革开放和扩大对外贸易的需要,成立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后更名为检验检疫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1987年2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撤消石油工业部,组建能源部。同时,为加强铁路建设管理,设立了铁道部。此后,又相继成立了交通部、水利电力部、煤炭工业部等。
为了加强经济调节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199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更名为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与此同时,为适应对外开放和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将中国人民银行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国农业银行改为总行制度;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设立总部,实行总分行制,并逐步推行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加入国际保险集团,改组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根据中编办文件,1990年成立国家技术监督局,作为国务院主管技术监督工作的直属机构。 此时,除港澳台外,国务院直属机构共45个。
1993年起,国务院直属单位开始进行企业化改造,先后改制为总公司和有限公司。为此,国家体改委等部门进行了大量前期调研和探索。 1998年,国家计委更名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时加挂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牌子。
为加快经济发展,推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2003年设立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一职。 为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2006年起,在每年年初由中央财政牵头制定《政府工作要点》,细化了年度工作重点和职责,促进了部门间协作和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