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怎么划分?
目前,我国对于小微企业的划分主要依据的是《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文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同时,该文件也对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进行了说明。
还有《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界定进行了明确,即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另外需要提到的是,自2021年6月1日起,将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3%税率的,调整为14%税率;原适用9%税率的,调整为10%税率。在现行税制框架内,以“两小”为对象提供的普惠式财政金融政策,主要是减税降费措施。
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小微企业,其在享受政策红利的过程中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对各行业企业以从业人员、营收、资产总额等标准制定了相应的划分标志,不同行业适用不同的标准。批发和零售业规定了“从业人员和营收”两项指标,例如批发业的标准是:从业人员5≤x<10,且1000万元≤x<2000万元;零售业的标准是:从业人员10≤x<30,且100万元≤x<500万元。具体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可查阅工业和信息部网站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x”代表“从业人员”或“营收”,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取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如果企业的两项指标中有一项指标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就可判定是小微企业。
举例:某批发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业人员”和“营收”两项指标分别为30人、200万元,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无论“从业人员”“营收”指标哪一个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都可以判定该企业是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