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中国可带多少现金?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个人携带现金(含人民币、外汇)进出境的限额为: 1、住所在境内的中国公民因旅游、探亲、访友等个人原因需经口岸进出境的,每人每次限带人民币5000元;
2、驻所在境外的中国公民,入境时携带的现金(含人民币、外币)超过上述限额的,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二)银行出具的存款或储蓄卡证明原件,包括存单、存折、银行卡对账单、电子转账凭证、网上银行截图、电话银行转账凭证等;
(三)近6个月内的交易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交易清单内容包括:客户名称、账号、金额、时间等相关信息。
3、境内居民通过邮寄方式向居住在国内外的亲友派送礼品的,每人每次限送交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元的物品,不准邮寄现金。
4、旅客携带货币出入中国国境必须向海关如实申报,凡未报或少报数额的,海关有权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规定,隐瞒真实情况,骗取出境的,由边境海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