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信企业是什么情况?
从2017年6月份起,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以及银保监会等部门先后发布了《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业务管理指引》和《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业务操作指引》,明确了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定义、类型、交易双方义务、信息披露等内容,对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规范指导作用。 目前,市场上主流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包括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收益权转让、ABN、CMBS、ABS等。其中,前两种主要应用于金融机构间的融资,后三种则适用于金融产品化运作。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适用最为广泛的是以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的ABS产品。与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和收益权转让产品相比,ABS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发行流程更加市场化;二是基础资产清晰;三是有明确的市场报价;四是信息透明,发行流程及利率定价公开;五是具备杠杆效应;六是减少流动性风险。
以国内首个以租赁公司作为发起机构并上市交易的证券化产品——中信海直HZ租赁1-N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例,该项目通过结构设计将多个基础租赁资产组合形成入池资产,最终实现整体出售,使中小企业的融资租赁资产得以流通,并得到了一定溢价。
与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和收益权转移产品相比,ABS在计算货币供应量时并不计入MMt,也不会体现在宏观审慎评估体系中。从理论上来讲,监管部门并未严格限定该类业务的规模,具体取决于市场发展。 但必须看到,我国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在产品创新、市场监管等方面仍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特别是随着市场参与者的增多,各类产品间的竞争也将进一步加剧。如何更好地发挥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作用,进而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需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