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什么可以转作资本?
公司法修改后,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发生了变化! 原来的公司法将公司的资本分为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两者的区别在于是否实际交纳并记载于会计账簿中。其中,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总额;而实收资本则是公司成立时,实际收到的投资款项(包括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 在原公司法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只有增加了公司的注册资本或者进行了清算分配减少了公司的实收资本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相应处理。并且存在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要求以及货币出资比例要求。
但是,2013年《公司法》修订后去掉了对资本的限制,即不再强调法定资本制改为授权资本制。同时新《公司法》取消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注册资本”和“注册资金”。新《公司法》还删除了原来关于公司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仅保留了对注册资本实缴的规定。
也就是说现在的公司法已经取消了上述处理的限制,只要不是违法取得资本,任何方式取得的资本都可以转作公司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