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有投资有哪些?
一、 什么是国企
1、定义:《公司法》并未对“国有企业”作出明确界定,实践中通常认为,国有企业是指国家出资并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公司。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
(2)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中,属于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的公司,如国有资本占股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3)国有独资企业(单位)及其分支机构和分支机构;
(4)其他从事生产、经营的法人单位中的国有成份。
二、如何划分“国资”和“民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机构的失职行为:
(一)未履行出资人职责,造成资产损失的;
(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决策程序进行决策,导致资产损失或者风险增加的;
(三)未履行监督职责,发现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负责人、相关主管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
根据上述规定,可理解为:因为国资委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所以国有资产与民资的界线可以理解为国资委监管的范围。